因为说的是白话,难免有的话不严谨,见谅。
重疾险旧规,指年发布的重疾险统一规范。
重疾险新规,指年发布的重疾险统一规范修订版。
1、增加了三种重疾。
旧规中有25种疾病,新规增加到了28种。
第26种,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这是一种症状,导致这种症状的是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其中最常见的是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阻肺,在中国人的死因中,可以排到第四位,仅次于中风、缺血性心脏病和肺癌。
重疾险中,把这个呼吸系统疾病放进去,是不希望因为这个原因死亡的人数增加。
第28种,是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口腔溃疡长在嘴上,有多难受,大家都有经验吧?想象一下结肠上长溃疡,会是什么感受?
得了这种疾病,饮食特别清淡,基本上就是水煮白菜之类的,会经常上厕所大便,几十分钟就要去一次,还需保持心态平和,心情不好病情就会加重。
第27种,是严重克罗恩病。
想象一下,整个消化道都长溃疡,会是什么感受?
第27、28种,这两种消化系统疾病,需做了手术才能获得理赔。
2、分离了3种疾病。
旧规中的前3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严重的那些情况还是重疾,较轻的情况,变成了轻症。
旧规只有25种重疾,新规变成了28种重疾+3种轻症。
重疾险中,要不然就不保轻症,保轻症就得有这3种,这3种轻症每种最多只能赔30%。
我看新规中写的意思,除了这3种轻症,可以增加其他轻症,赔付金额没有限制。
3、定期评估机制。
年制定的旧规,用了13年,今年第一次做修订。
以后,每五年评估一次,评估结果提示需要修订,就再修订一次,不用修订,就只评估不修订。
4、有8种疾病理赔范围变宽。
(1)第4种,重大器官移植术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旧规中,重大器官指心、肝、肺、肾四个,新规指心、肝、肺、肾、小肠五个。
旧规中,造血干细胞移植必须是异体移植,新规中,只要是移植就可。
(2)第5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第16种,心脏瓣膜手术,第25种,主动脉手术。
旧规中,都需要开胸或者开腹,新规中,有的改为切开心包,有的注明胸腔镜手术、腹腔镜手术均包含其中。
(3)第11种,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旧规需满足条件三选一,新规变为四选一,增加了痴呆评定量表结果为3。
第17种,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旧规必须达到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新规增加了痴呆评定量表结果为3,变成二选一。
第19种,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旧规需两个条件条件同时满足,新规删掉了一个条件,只需要达到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第20种,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旧规满足一个条件,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新规增加了两个条件,变成了三选一。
5、有2种疾病,理赔范围变窄。
第1种,恶性肿瘤-重度。
TNM分期为一期以下的甲状腺癌,旧规赔付%,新规只能赔30%。
甲状腺癌不讲五年存活率,因为人们都活着,十年也都活着,甚至于二十年也都活着。
甲状腺癌患者,花费不高,对未来生活影响不大,但从保险公司拿到的赔付金额挺多。
从长远来看,轻度的甲状腺癌按照30%赔付,是对其他重症患者公平的举措。
从短期来看,保险公司的包袱被甩掉了。
其实,还有轻微的前列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也被拿出了重症的范围。
不管怎么说,现在不买,将来想买得了甲状腺癌就赔%的重疾险,就买不到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女性甲状腺癌高发,可以考虑现在多买一点旧规的产品。
买到就是赚到。
第21种,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旧规中写静息状态平均压达到30,新规变成了36。
平均压超过25,就是肺动脉高压,但到了30,还不算严重,甚至于有的人都不用治疗。
所以改为36,更符合现代医学标准。
6、有8个疾病,明确了定义,其实变化不大。
第2种,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旧规叫急性心肌梗塞,新规改为了梗死,其实,医学上早就改了。
这个病是心肌因为血管闭塞或者梗阻导致缺血或者坏死,梗死这个名字更准确。
第3种,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第6种,严重慢性肾衰竭。
第9种,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第10种,严重慢性肝衰竭。
第15种,瘫痪。
第18种,严重脑损伤。
第24种,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7、有7种没变化。
第7种,多个肢体缺失。
第8种,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第12种,深度昏迷。
第13种,双耳失聪。
旧规中说,听阈大于90,新规中说,大于等于91。其实没变化。
第14种,双目失明。
第20种,严重三度烧伤。
第23种,语言能力丧失。
总之,旧规有旧规的好,新规有新规的好,稳妥的做法是,旧规新规的产品各买一点。
如果没买过旧规产品,最好尽快买。
保监不允许炒作停售,但旧规下的产品以后就是买不到了,那时候想买,没有后悔药。
苏大胖守初心从一而终,法上善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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