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省份医院停止门诊输液,吉林省咋定

文章来源:结核性脑膜炎   发布时间:2016-11-23 10:00:25   点击数:
 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的多个省医院开始实行了停止门诊输液,而从今年开始,医院又迎来全面停止门诊输液的大潮,那么,医院是否也加入了“停止门诊输液”的大军当中呢?今日,新文化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市民:医院停止门诊输液

吉林省是不是也要实行了?

“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从去年开始,医院门诊停止给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不知道我们省的情况如何!”昨日,长春市民李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

李女士称,她家孩子今年8周岁,体质比较弱,几乎每次流行性感冒都能摊上,因为医院打针,所以,孩子一旦得病,吃药根本没有效果。“我看报道了,医院停止门诊输液,医院,但我还是有些担心,如果医院也实行了停止门诊输液,那么医院医院了!”

另外,如果是成年人患病,大医院的门诊去不了,只医院,但某些社区的医疗环境、护理能力以及治疗水平都有限,所医院打针,“因此,我现在很矛盾,不知道吉林省会不会也实行停止门诊输液!”

说法:我省暂时“按兵不动”继续按“原计划”实行

对此,新文化记者于今日到吉林省卫计委了解了相关情况,省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停止门诊输液”,医院仍按照以前的治疗和运行方式开展治病救人工作。

相关负责人称,国家卫计委曾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相关精神,医院将重点收治危急重症患者,引导平诊的慢性病人去社区接受治疗。全医院其实属于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试点单位,但我省暂时还“按兵不动”。

有关人士透露,医院“停止门诊输液”的改革是且行且观察的一种尝试,仍处于摸索阶段。医院“停止门诊输液”,相关的配套设施也得跟得上,那时,急诊室的压力会非常大,医院的支援能力还很有限。医院需要进行改造,护理人员需要充实,业务体系仍要进一步完善……

“人民群众就医是有选择性的,医院‘停止门诊输液’,医院就应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度,这样才有群众到医院就医!”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还是应该提倡合理就医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患病后能够放心治疗,不用吃药就能好的病就不要吃药,能吃药治好的病就不要去输液。

医院停止门诊输液?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积极落实分级诊疗的要求,引导平诊的非危重、慢性病人去基层医院就诊,医院推行“停止门诊输液”改革。另外,国家发改委曾公布一组让人心惊的数据:去年,我国医疗输液亿瓶,相当于每人输液8瓶,远远高于国际上2.5-3.3瓶的平均水平,过度用药正在危害着人们的健康。“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这是医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现实中,顺序已经倒过来了。按照用药原则,一般来说能不用药尽量不用药,能少用就不要多用,能口服就不要输液。患者都以为生病输液好得快,但从用药理念上来说是不对的。医院推行的“停止门诊输液”改革正是去除这个“症结”的一个手段。

医院已停止门诊输液

据了解,我国医院的门诊输液作出统一规定,但截至目前,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还有不少省份、地市以及医疗机构都在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

河南——从今年6月1日起,医院除急诊和儿科外,将取消成人普通门诊输液。此举也使其成为河南省首个取消门医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输液行为,医院甚至在3个月前就开始对全院医生进行培训。医院在院内医嘱及收费系统内删除了“门诊静脉用药”这一条目。对门诊中确实需要输液治疗的病人,医院可为患者开具处方,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治疗,医院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川——从今年6月2日,医院正式宣布:全面停止成人门诊输液(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等特殊输液除外)。这也是四川首个停医院。医院表示,对于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可以持该院医生诊断报告和治疗方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输液或其他治疗,且无需再挂号看诊。

广东——医院正式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除急诊和儿科外,取消成人普通门诊输液。此外,为确保停止输液落实到位,医院还出台“严厉”规定:门诊医师违反输液相关规定3次以上的,将停其处方权1个月。

浙江——今年年初,浙江发布最严“限抗令”医院门诊抗菌输液。医院表示,从3月中旬开始就已全面停止输液治疗,急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处方也只能开一天。医院从3月28日起,除儿科外也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从3月21日开始,医院医院医院,率先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医院将陆续停止门诊输液。而7月1日起,医院叫停门诊抗菌输液。

内蒙古——医院所有门诊输液室也已取消,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医院已取消门诊输液室,留存了一部分急诊输液室用于突发或夜间需要打“点滴”的患者。

目前,还有很多省市已加入到停止门诊输液的队伍中来,取消门诊输液,主要是为了遏制滥用抗生素现象,同时逐步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首诊,有利于促进分级诊疗实施。

长春医保新增5个大病低自付病种

今年年初,长春市委市政府将“扩大低自付病种”写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长春医保对大病病种进行深入调研,数据显示,脑瘫、孤独症、肝豆状核变性、人工耳蜗再造术及康复治疗等五种大病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给患者及家庭带来沉重负担。长春地区每年有约余名脑瘫患者、余名孤独症患者、余名先天耳聋患者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每年平均治疗费用在5万余元。

为解决这部分大病患者的看病难题,长春医保经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实施议价谈判,对五个病种的治疗费用议价团购,打破目录限制,实行“按病种定额打包付费”,将患者承担不起的自费项目纳入“低自付”定额结算,减轻患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如人工耳蜗植入术+两年康复治疗,一名患儿治疗费用平均15万元,长春医保通过打包付费,让患者一次只花起付线元,共花三次起付线,就能实现一次手术治疗+两年康复训练,患者几乎是免费治疗,让先天性耳聋患者及时得到救治,重新听到声音,尽早回归社会。

5个新增大病低自付病种待遇享受条件

(一)参保条件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应具有长春本市户口和连续参保时间各满三年。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中,未落户及参保时间不满三年的儿童,可持父母户口办理。父母应具有长春本市户口,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且居住及连续参保时间满三年。父母双方有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连续参保时间满三年。

(二)脑瘫、孤独症康复治疗待遇补偿要求。

1、年龄在0—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长春市医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

2、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由指定专业康复、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具有康复价值,能够体现康复效果的儿童。

3、没有享受国家或省、市救助项目等补贴的患者。

4、评估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

(三)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治疗待遇补偿要求。

1、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长春市医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

2、具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且没有享受国家或省、市救助项目等补贴的听障患者。

3、仅限单侧人工耳蜗植入治疗。患者如需植入双侧人工耳蜗,则另一侧的治疗及耗材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范围。

4、疾病筛查与评估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

(四)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后门诊康复治疗待遇补偿要求。

1、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长春市医保参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

2、限人工耳蜗植入术后2年以内康复治疗的患者。

27个医保大病低自付病种都是什么?

长春医保大病低自付病种共27个:尿毒症血液透析、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唇腭裂、肾移植手术(不含供体所有费用)、单、双侧锁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双侧肱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双侧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双侧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血友病门诊、住院治疗、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肝豆状核变性门诊治疗、癌症晚期舒缓治疗、脑瘫、孤独症、肝豆状核变性、人工耳蜗再造术、人工耳蜗再造术后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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